逾期還書罰則
讀者必須按時還書,否則將會收到由圖書館發出的逾期還書通知並可被暫停借書權利。
| 通知 | 罰則 | 備注 |
|---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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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先通知 |
None |
只以電郵形式發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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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逾期還書通知 |
罰停借書權限 |
逾期圖書資料歸還圖書館後可即時行使借書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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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逾期還書通知 |
罰停借書 14 天 |
逾期圖書資料歸還圖書館後起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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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逾期還書通知 |
罰停借書 30 天 |
逾期圖書資料歸還圖書館後起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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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通知 |
須繳付逾期圖書資料原書價或其估價之雙倍罰款,或可選擇歸還圖書(需付60澳門元手續費) |
若圖書資料被催還三次,或已過催還最後限期仍未歸還,有關讀者將被視作遺失書籍處理。
不論逾期還書或遺失圖書資料,讀者亦會被自動暫停借書權利。
圖書遺失/損毀聲明書
關於遺失或損壞圖書資料的處理程序,如您已確認圖書遺失或損壞,請填妥以下<圖書遺失/損毀聲明書>表格,並提交至流通櫃台或電郵至 lib_circ@um.edu.mo。您將於提交表格後三個工作天內收到電郵通知,告知您該遺失圖書的賠償金額。
賠償遺失圖書的方式可選擇:
- 支付書價雙倍賠償 , 或
- 購買一本相同的新書本, 另須繳交澳門幣60.00元作為手續費。
收到報價通知的電郵後,請攜同該電郵至流通櫃台繳交款項,但請注意,一旦繳付費用,恕不退款。